(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的大专生,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并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员工),均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或函授(自考)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者,可报考与专科专业或函授、自考本科专业相同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员工,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按国家教育部标准执行,年龄超过40周岁的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或函授(自考)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者,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复试后择优录取。
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司,经公司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免试录取为公司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