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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模范:史新颖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5-09-09】


史新颖,2011级心理一班员工,2014届院员工会文明检查部部长,中共预备党员。毕业去向:烟台市牟平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

在校期间,学习刻苦认真,表现优异。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座右铭:事越烦,越要耐烦,世上没有不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