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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模范:王兆钦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5-09-09】


王兆钦,2011级心理二班员工,2014届院员工会副主席,中共预备党员。毕业去向:青岛市选调村官

学习方面,勤奋好学,两次获得校级奖学金,通过了老员工四六级英语考试,心理咨询师三级证考试,为了拓展自己的知识面,还自学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并考取人力资源师三级证。工作方面,曾担任四年的班级副班长,校员工会宣传部副部长及院系员工会副主席职务。在担任员工干部期间,能够出色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和任务,工作能力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曾荣获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标兵等。实践方面,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如参加迎新杯校排球赛,院系举办的篮球赛等;在2013年参加了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参与雷锋月参加环卫志愿者等。同时还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实践,在曲师大附属小学实习两个月,荣获优秀实习生。生活方面,有着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人诚恳,待人真诚,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座右铭:追求不一定拥有,但放弃一定会失去,珍惜拥有的,不为逝去的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