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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模范:陈哲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6-07-17】

陈哲,2013级教育学原理专业员工,2013级研究生党支部纪检委员,中共党员。  

毕业去向:泰安市东平县选调生村官 。 

在校期间,思想上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认真负责,深得老师同学信任;生活中乐于助人,生活作风朴素。获2014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2015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和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